社會組
由於大法官會議第748號解釋,明白表示必須「使相同性別兩人」獲得「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又依據公投結果,行政院提出「同婚法」專法草案,平等保護同性之婚姻自由,並列為優先法案。對此,蘇貞昌在臉書表示,依據大法官會議解釋,行政院如果不提專法,立法院不在5/24日前立法通過,同性戀伴侶就可依現行民法規定逕為婚姻之登記,因此,請立法院能儘速通過,完成立法。走向一個相互尊重,彼此友善的國家。
蘇貞昌說,大家都知道,人類社會是不斷進步的,以前窮人、女人、黑人都曾經被歧視很長的一段時間,連投票權都沒有,現在都已經獲得尊重,人人平等。過去我們一直以為性傾向只有異性相吸,誤以為同性一定相斥,我們不瞭解同性戀,因為不瞭解而害怕,因為害怕而排斥,連我自己小的時候都曾經這樣。現在醫學證明,同性戀是天生的,是自然的,不是疾病,不會傳染,也不可能因為教導而使異性戀者變成同性戀,更不可能因為治療,而使同性戀者變成異性戀。行政院作為全國最高行政機關,必須依法行政,必須尊重公投結果,更必須遵守等同憲法效力的大法官會議解釋,就是因為尊重公投結果,所以我們不修民法,民法婚姻夫妻之規定完整不動。
因為大法官會議第748號解釋已明白表示必須「使相同性別兩人」獲得「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所以,行政院在將提出的專法草案中平等保護同性之婚姻自由,又鑑於這段期間社會各方對於專法的名稱各有堅持,多所爭議,我們覺得整個社會實在不必多費力氣於此,既然大家都必須遵守大法官會議的解釋,行政院將提出之專法的名稱就叫「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送請立法院審議。特此,先向國人同胞報告。
要讓國人同胞瞭解的是,依據大法官會議解釋,行政院如果不提專法,立法院如果不在5/24日前立法通過,同性戀伴侶就可依現行民法規定逕為婚姻之登記,因此,懇請立法院能儘速通過,完成立法。另一方面,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表示,如同蔡總統今早的迴廊談話所述,婚姻平權的議題,在不同世代、不同宗教信仰、不同的價值取向的人,確實都有不同看法,但在權益保障上,社會逐漸形成基本共識,現階段的重點是以何種法律形式進行必要保障。蔡總統於今早亦表示,現在是解決問題的時候,她相信行政院會在符合大法官解釋以及公投結果的前提下,做出智慧的處理。
張惇涵表示,行政院所提出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是努力在社會不同的價值取向中求取平衡,確實有非常高的難度。除了必須遵守大法官748號解釋文,以及它代表的人權精神,也要尊重公投的結果,以及它背後的傳統價值。總統府與行政院態度一致,都希望能夠盡可能縮小雙方的差異,找到現階段最合適的平衡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