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組
日本共同社報導,日前採訪相關人士獲悉,為配合伴隨日本天皇即位的10月“即位禮正殿之儀”,日本政府正在研究實施恩赦。恩赦是指免除審判中確定的刑罰或恢復已喪失的資格的措施。若得以實施,將是1993年天皇夫婦結婚以來的首次。然而,由於存在政治利用的批評意見,加之顧及受害者及遺屬感情,預計對象將僅限於輕微的犯罪,規模較小。
按照慣例,恩赦配合國家大事和皇室喜喪事實施。過去除1956年加入聯合國、1972年沖繩回歸外,還配合1959年上皇結婚、1989年昭和天皇大喪、1990年上皇即位為天皇等實施。
關於此次恩赦,鑑於過去較多的事例是恢復因選舉違法被停止的公民權,政府可能也將考慮伴隨今年的統一地方選舉與參院選舉的選舉違法情況。另一方面,憲政史上尚屬首次的天皇退位時,未實施恩赦。
報導說,恩赦由《憲法》和《恩赦法》規定,大致分為通過政令確定對象罪名、刑罰種類等統一實施的政令恩赦和基於個人申請由中央更生保護審查會審查批准與否的個別恩赦。
政令恩赦中包括有罪失效的大赦、減輕刑罰的減刑以及恢復因有罪受限資格的復權。
個別恩赦則分為每年批准幾十起左右的普通恩赦以及顧及政令恩赦遺漏者,根據內閣制定的標準進行審查的特別標準恩赦兩種。這些均包括有罪失效的特赦、不改變刑罰但免除執行的“免除執行刑罰”、減刑以及復權。
有關被視為三權分立例外的恩赦,認為應控制實施的意見根深蒂固。特別是復權得益者大部分為公民權處於停止狀態的選舉違法者,也有意見譴責這是“政治恩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