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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協委員、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牧師勸說下,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致函香港特首,表示願意來台投案,並獲港府允諾協助。不過這名掀起「反送中」暴亂的始作俑者,將再掀台港司法互助波瀾。
陳同佳2018年2月涉嫌在台殺害同為港人的女友潘曉穎,並潛逃回港。由於台港間未簽署引渡協議、缺乏司法互助機制,無法引渡陳同佳到台接受調查。但
陳同佳是在殺害女友後,用女友提款卡盜領錢並取走女友潘曉穎的數位相機和iPhone 6手機,所以在香港才被控兩項盜竊罪和一項處理贓物罪,其後又改控四項洗黑錢罪。最終,香港法院僅以盜竊及處理贓物罪,判處陳同佳29個月有期徒刑,且由於認罪獲減刑,陳同佳可望在本月23日出獄。
據港媒報導,在陳同佳服刑期間,香港建制派政黨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芸,與身兼北京巿政協委員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牧師管浩鳴多次前往獄中勸說,希望他刑滿出獄後,赴台灣投案。
港警18日公開表示陳同佳出獄後具有行動自由;港府當晚主動發布公報,證實陳同佳已致信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願意赴台投案,還要求港府保障他出獄後的人身安全;林鄭月娥隔天受訪隨即表示願意協助。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19日表示,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決定赴台灣投案,對社會來說是正面訊息,港府會提供協助。
香港明報19日分析認為,這起事件背後隱含兩岸高層政治角力,台灣方面擔心陳同佳會成為2020大選的不確定因素;北京則不想留陳同佳在香港,再埋下政治上的「計時炸彈」。
為了引渡陳同佳,士林地檢署去年曾透過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向港方提出3次司法互助請求,並於去年12月對陳同佳發布通緝,同步發函法務部轉請大陸委員會,向香港政府請求遣送犯嫌來台。
然而,港府至今未回應司法互助請求,反而在年初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宣稱藉此引渡陳同佳,但條例卻同時適用於中國大陸和澳門,結果引起大規模「反送中」抗爭。歷時3個月後,林鄭月娥於9月4日宣布撤回逃犯條例,一切打回原形。
對於陳同佳赴台投案,法務部與陸委會18日均透過聲明重申,陳同佳與被害人都是香港居民,且這段期間以來,香港檢警已掌握諸多未提供台灣的在港證據,並懷疑陳男可能在香港即預謀犯案,香港並非沒有管轄權。
法務部強調,陳同佳涉嫌的殺人罪屬萬國公罪,港方應在陳同佳刑滿釋放前積極續押追訴,台灣將在對等、尊嚴及互惠基礎上,迅速提供本案在台證據,使港方充分掌握全案事證。
上述過程顯示,對港府而言,不論是修訂逃犯條例,或促使陳同佳主動投案,都必須在不涉及與台灣司法互助的大前提下,而其中的北京因素,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