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玉泰台中報導]
中央放寬中火燃煤10%許可量,嚴重影響中部地區空氣品質。
台中盧市長今日邀集彰化縣長王惠美、南投縣長林明溱、新竹縣長楊文科、雲林縣長張麗善、苗栗縣副縣長鄧桂菊、嘉義市副市長陳淑慧,7縣市首長召開空汙治理緊急會報,強調中火每年生煤使用量應符合《臺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1,104萬公噸的上限,絕不容許存在10%的誤差值!
「中部人的命不是命嗎?」彰化縣長王惠美指出,總統不是說不缺電?為何還要給中火10%燃煤容許量?她要求中火不能有10%容許空間,不能再增設機組,且既有機組要汰換。
南投縣長林明溱說,中火PM2.5受害最嚴重的是南投縣,經統計肺腺癌死亡率排名第一的是南投縣,「我們忍無可忍!」如果中央要蠻幹,7縣市首長一定會聯合向中火提告,讓中央重視中部600萬人民的生命健康。
新竹縣長楊文科表示,他全力支持中台灣區域治理平台6點聲明,譴責中央不減碳、反增碳的政策!
雲林縣長張麗善也譴責中央限縮地方政府在核發許可證時,管制生煤使用量的權限。
苗栗縣副縣長鄧桂菊也針對中央放寬中火10%生煤使用量,呼籲環保署保持立場,因為「10%依法無據,健康沒有誤差值!」
嘉義市副市長陳淑慧也呼籲中火應遵照《臺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規定,在明年1月25日前將生煤量降至1,104萬公噸,且不能增加新機組並淘汰舊機組。
七縣市首長簽署共同聲明,同時齊聲高喊「只要我在,煤得商量;中部民眾,忍無可忍!」
減煤是世界趨勢,包括英國、歐盟甚至是南韓忠清南道等地區也開始跟進,目前臺中市已正式申請加入減煤聯盟(Powering Past Coal Alliance, PPCA),呼籲中央應積極跟進申請加入,代表減少生煤發電的決心。
臺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是地方議會通過,具法律效力,並對中臺灣地區空氣品質改善具良好效益,中央不應刻意修法架空地方改善空氣品質權限。中臺灣區域治理平臺七縣市支持自治條例所規定,臺中電廠每年生煤使用量上限應為1,104萬公噸,人民健康無10%的容許誤差。
左起台中副市長楊瓊瓔、苗栗副縣長鄧桂菊、南投縣長林明溱、彰化縣長王惠美、台中市長盧秀燕、新竹縣長楊文科、雲林縣長張麗善、嘉義副市長陳淑慧
台中市長盧秀燕
新竹縣長楊文科
南投縣長林明溱
彰化縣長王惠美
雲林縣長張麗善
嘉義市副市長陳淑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