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組
香港青年民主活動人士周庭、黃之鋒與林朗彥在去年反對《送中條例》修訂案示威期間一起非法集結案認罪,法官將三人收押,押後至12月2日宣判。
案件與去年6月21日數以萬計示威者聚集在香港警察總部外抗議有關。11月23日,三人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後被收押。按照香港法庭管轄權規定,該法院裁判官只有最高三年監禁判決權。
黃之鋒在開庭前見媒體記者時呼籲大眾不要放棄社會運動;周庭對其個人可能面臨首次監禁感到不安,呼籲各界繼續聲援面臨更重罪名的其他抗爭者;林朗彥堅持稱,對於包圍警察總部抗議,他不感後悔。
中國大陸官方媒體密切關注此次庭審,並以「亂港分子」形容三人,有網民跟帖,紛紛要求重判。外交部稱支持香港法院履行職責。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在北京被記者問及此案時說:「我們支持香港特區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
黃之鋒、周庭、林朗彥承認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當場還押。三人由囚車押離法院時,一些支持者叫喊口號表達支持。周庭在開庭前說:「雖然我對諸多未知的未來,包括馬上的判決,會有諸多不安,但我希望大家不要忘記,有許多比我們犧牲更多的『手足』們,也許正面對著更困難的處境。」
林朗彥說:「我相信無論是香港市民的親眼見聞,還是國際專家所言,都顯示出香港警察的合法性已完全崩潰。包圍警總(警察總部)到底是罪案還是伸張正義,爭取民主的必要之舉,我相信香港人心裏早有答案。」
黃之鋒說:「面對《國安法》的打壓,白色恐怖的來臨,即使我們面對監禁,我們也不會放棄在這艱難時刻,呼籲香港人在這民主運動的低谷中互相扶持,那是更加可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