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辰卿報導)苗栗縣榮獲「設施運作卓越獎」,環保署為了表揚並嘉許地方政府在廚餘回收再利用工作所做的努力,特於110年12月14日舉辦「110年度直轄市及縣(市)政廚廚餘回收處理績效考核計畫」頒獎典禮,期許未來能持續提高處理量,減輕焚化爐負擔。
苗栗縣目前計有5座廚餘堆肥廠(苗栗市、竹南鎮、頭份市、苑裡鎮、卓蘭鎮),每日總處理量約30公噸,堆肥設施、破碎脫水設備及其他再利用設施操作成效良好,廚餘回收不僅減少垃圾量,亦可延長焚化爐及掩埋場的使用年限。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將持續推動各鄉鎮市公所自主堆肥並積極向環保署爭取設備經費,例如已向環保署爭取補助公館鄉880萬元新建高效堆肥設施(預計111年10月完工)、補助三義鄉158萬4,000元提升廚餘破碎脫水設備效能、補助大湖鄉95萬9,200元購置廚餘回收車、補助泰安鄉292萬5,000元購置廚餘回收車及鏟裝機。並邀請專家學者就廚餘堆肥操作程序、堆肥成品品質狀況進行輔導及給予建議。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陳華盛表示,全仰賴本縣鄉鎮市公所及民眾一同努力的成果,希望縣民持續配合本縣推動的各項環保政策,也呼籲民眾減少廚餘產生從珍惜食物開始,一同養成「全民綠生活」的好習慣,朝向環保生活、資源永續再利用的目標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