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天祜 趙秀蘭
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預備聽證訂於104年4月18、19及25、26日等四日,同時間於三場地舉辦12場次會議,請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以下簡稱特農土地)之地主踴躍出席,交通部將依據預備聽證會議結果,規劃辦理第二階段之正式聽證會議。
為了桃園機場的發展擴建,帶動我國經濟的持續成長,行政院於100年4月核定「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園區綱要計畫」,作為桃園機場未來發展的藍圖。未來的第三跑道、衛星式客運登機廊廳、客貨運設施、維修棚廠、支援輔助設施等相關基礎建設,都需要新的機場園區用地才能興建。
交通部經委託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辦理「擬定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之新訂都市計畫,於103年7月29日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定通過;其中由交通部(民航局)負責辦理的機場園區區段徵收範圍約1481公頃,完成後將取得機場園區685公頃(包含機場專用區581公頃、自由貿易港區104公頃)之未來發展所需用地(如附圖)。
該特定區計畫徵收範圍包括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因部分特農土地地主對於徵收有異議,因此交通部指示民航局辦理特農土地異議之聽證作業。為使聽證作業順利推展,訂於104年4月18、19及25、26日先辦理第一階段預備聽證,並分別於桃園市菓林國小、大園國小及大園國際高中等三場地同時舉行,共計舉辦12場次,後續將依據預備聽證會議結果,規劃辦理第二階段之正式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