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勝龍
衛福部食藥署18日公布第二波不符規定的劣藥產品與藥廠名單,並要求廠商將不符規定藥品於4月22日午夜前全面下架;臺中有4家藥廠未經事先申請,使用食品級碳酸鎂(鈣)生產藥品,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已告知相關公會轉知所屬會員將不符規定藥品全面下架回收,市府將派員監督回收藥品清點及銷毀事宜。
市府衛生局表示,臺中製售不符規定藥品的廠商有新萬仁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明大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天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振貿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
食藥署責令藥廠4月22日午夜前全面下架,30日內完成回收作業;市府衛生局則已告知相關公會轉知所屬會員將不符規定藥品全面下架回收,也將函請持有藥品許可證的藥商提報相關回收計畫書、回收通知函等,並依程序請運銷的醫療院所、藥商、藥局配合相關回收作業。
衛生局指出,昨日名單公布隨即派員抽查1家大型連鎖藥局,該藥局已完成下架回收退回總公司;衛生局預計4月23日起,將不定期、不預警隨機抽查以維護市民用藥安全。
此外,有關消費者退費及爭議協調,預計20日會同法制局協商,並儘速請業者提供退費機制以維護消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