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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大巨蛋逾期未完工,改善期限在15日到期。根據大巨蛋BOT契約19.4條規定,甲方市府要求乙方遠雄改善,遠雄未改善或改善無效時,市府可通知銀行團,在市府所定期間內由銀行團自行接管,或擇定符合規定的其他機構接管。
不過,台北市長柯文哲16日表示,大巨蛋問題北市府沒有要銀行團接管,要先跟銀行說明現況跟溝通。柯文哲稍後在市政會議後表示,很多東西依合約, 不是市府說怎樣就怎樣,他們有義務跟銀行團先溝通說明。若銀行團不願接管,柯文哲表示,那就明天的事明天再煩惱,要先醞釀,先溝通再講。
台北市副市長鄧家基稍早表示,依照BOT合約,將通知融資機構全力善後,讓銀行團評估接管可能性。柯文哲稍後在市政會議後受訪時則表示,他說,我們沒有要銀行團接管,要先跟銀行說明現況,先溝通。
遠雄大巨蛋原該在去年12月28日完工,但至今未完成,北市在3月中依照合約開罰最高上限新台幣300萬元,並限期3個月內改善,即遠雄須在6月15日取得使用執照。
合約也規定,聯貸銀行團接管時,身為市府應暫停主張遠雄的違失或違約責任;接管期限為6個月,如市府仍認為遠雄未改善違約問題,可和遠雄終止合約。2015/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