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組
(記者張森 報導) 近年來我國房價所得比不斷飆高,城市中的精華土地越來越稀少,建商紛紛將目光轉向已開發的老舊社區土地,「都市更新」儼然成為近兩年台灣社會必經之路。但政府似乎僅著眼在都更推動的績效,對於更新案實際上面臨的真正難題-「權益分配及保障」的問題,卻始終未在關注之列。內政部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委員蔡志揚律師於2015年南台灣人權論壇中表示,都更與市民生活息息相關,應建立在審議的正當組織上,現在都更的審議會由專家學者、熱心公益人士及公會代表組成,他認為應加入公民團體代表,以做為價值的權衡,符合居住正義。
蔡志揚自921地震後就開始接觸都市更新案件,承辦過多起都更紛爭,一直努力在「多數決」的都更中為「少數地主」權益保障找到一個平衡點,他表示,參與都市更新成功的果實非常美好,但過程異常艱辛,甚至成為居民最大夢魘!因此他就多年經辦都更的實務經驗提出幾點結論:首先,都更條例多數決議的規定仍有存在的必要,但絕對不是少數就應該要服從多數;其次是公辦都更和地主自辦都更其實並沒辦法全面解決都更問題;最後就是法治上應該要妥適建構一個審議組織以及審議程序,在審慎權衡利害關係後的救濟程序應該要讓都更計畫確實而且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