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分裂法、新國安法」台聯推動中國人權法
政治組
台灣團結聯盟今天舉行記者表示,中國在2005年頒布「反分裂國家法」,最近在7月1日頒布「國家安全法」侵犯台灣主權,這些對台灣非常不友善的動作,不見馬政府有任何抗議之舉。因此,台聯決定以人民的力量在國會推動「中國人權法」,針對中國境內違反人權的狀況予以關心、監控,而且採取具體的行動支持及援助被中共政治迫害者。
台聯強調,推動「中國人權法」是一項進步性、針對性的立法,針對全球目前最大的獨裁專制政權的人權狀況,採取具體關切的行動,希望全民一起來支持,共同推動。台灣團結聯盟今天舉行記者會宣布將在立法院推動「中國人權法」立法,以反制中國以法律對台灣的不友善行動。台聯主席黃昆輝表示,
台灣團結聯盟並邀請了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律師魏千峰、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律師朱婉琪、考試院前院長姚嘉文、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總幹事林芳仲、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高為邦、台灣安全促進會會長陳茂雄、台灣大學名譽教授鄭欽仁、世界台灣人大會秘書長王康厚、世界台灣人大會前會長郭重國、台灣國辦公室創辦人王獻極、台灣國辦公室主任陳俊涵、台灣區陶瓷工業同業公會顧問游德二、台灣教師聯盟副理事長蕭曉玲等共同出席支持此項法案之推動。民進黨中國事務部研究員楊大慶也代表吳釗燮秘書長出席。
黃昆輝表示,人權不分國界我們不僅關心台灣人權的落實,更關心中國境內被壓迫的人民。中華人民共和國過去幾年來以國內法來侵犯台灣的主權及台灣人民的基本權利,踐踏台灣人民的尊嚴,是可忍孰不可忍。包括:2005年制定頒布「反分裂國家法」,明確表示不排除以武力完成統一;2015年7月1日制定頒布新的「國家安全法」第11條明訂「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這些都是侵犯台灣主權的作為。
黃昆輝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完全無視「世界人權宣言」、「兩公約」及「歐洲人權公約」之規範,對其國內人民種種迫害、施暴等行為,全球都應加以抵制。因此,台灣團結聯盟決定參考美、日兩國「北朝鮮人權法」立法精神,擬具「中國人權法草案」,並於10月1日中國國慶日召開國際記者會正式公告。
黃昆輝說,當前世上針對第三國制定人權法的國家有美、日、韓三國,美國的「北朝鮮人權法」內容較為完整,日本的「北朝鮮人權法」較偏重人質綁架問題,韓國「北朝鮮人權法草案」則尚未通過立法。我國處於中國「反分裂國家法」及「國家安全法」之強力壓迫下,實有儘速制定「中國人權法」加以反制之必要。所以,台聯黨團爰參考美、日兩國「北朝鮮人權法」之立法精神,擬具「中國人權法草案」。
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律師魏千峰表示,兩岸交流不是只有生意,也不只中國統戰台灣,美國、歐盟等先進國家跟中國交流對於人權都有提出適度批判跟監督,現在終於有政黨具有高度勇氣提出中國人權法,對此他表達高度肯定。他說,人權法規定專設人權委員會,還每年提出人權報告,將可更為正式、深廣來看中國人權。此外,今年七月,習近平以兩個禮拜時間就超越胡錦濤、江澤民十幾年的紀錄,兩個禮拜抓了兩百多位的律師跟相關人士,台灣律師界為之震撼,從全聯會到各地工會大力抨擊,但媒體上看不到。他也期待第六條提到的被政治迫害者支援救助保護辦法,在制定後公用媒體應該有義務報導中國人權,可對中國的認識更清楚,也可監督私人媒體報導中國人權情況。
台聯「中國人權法草案」重點包括:設置行政院中國人權委員會,研究、調查中國人權狀況 ; 對中國人權被迫害者之聲援、救助及保護; 對於經中國人權委員會調查,有事實足認,在中國境內迫害人權者,應拒絕其進入我國國境;已入境者,應立即驅逐出境。2015/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