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組
針對民進黨立委25日記者會,指出「中廣交易案 國民黨假退出 真控制」,國民黨營事業中投公司澄清,廣電三法於民國92年12月修正公布,明定政府、政黨不得投資民營廣播、電視事業,已有投資者必須在94年12月26日前改正。雖然當時中國國民黨並非執政黨,但仍恪遵法令規定,旗下中投公司並於最後期限前將所持有之華夏投資公司股權,包括持有「三中」暨中視、中廣、中影等股權,出售予榮麗投資公司余建新,順利完成符合廣電三法政黨退出媒體之要求。
隨後榮麗公司將華夏投資公司所持有之中廣公司股權出售予趙少康,中廣公司並隨即向NCC申請辦理中廣公司股權分割,將廣播與資產分別處理。而在分割作業尚未完成前,為確保賣方權益,遂有趙少康並須為簽發本票連帶保證、華夏投資公司可以推派一定比例董監事並指派財務主管等約定,作為賣方的權益保障措施,符合國內相關法令規定與公司治理原則,本案並有特偵組偵結報告得以佐證,絕無民進黨所指控違法情事。本案曾於95年11月經民進黨主席告發後,於95年11月28日分案偵辦,嗣特偵組於96年3月成立後,移交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歷經5任檢察官展開為期長達8年的偵辦。在經特偵組調閱證據、約談近百人後,於103年7月31日偵查終結,因無查出涉及不法事證而簽報結案。因此民進黨今日所為之指控,純粹係為選舉造勢。
中廣交易案,民進黨25日指:國民黨假退出、真控制!民進黨說,廣電三法,包括廣播電視法、有線電視法、衛星電視法,於2003年12月24日修正公布,明定政府、政黨不得投資民營廣播、電視事業,已有投資者,須在此法修正施行日起2年內改正,2005年12月26日則為法令規定改正之最後期限,因此國民黨急欲出脫手中的三中(中廣、中視與中影)等黨營事業。
國民黨黨營事業華夏投資公司是掌控廣電事業的主要投資公司,持有中廣96.95% 股權、中影50.47% 股權、中視33.94% 股權,面對政黨退出媒體的法律規定,在當年出售予中時報系即余建新持股99% 之榮麗公司。但在經過1年多後,當時喧擾一時的三中出售案交易才逐漸明朗化,事實上中時榮麗集團僅買中視;而中影則出售予羅玉珍(鴻海集團,正崴公司董事長郭台強之妻)、莊婉均,演變成國民黨內部產權糾紛;中廣則出售予前飛碟董事長趙少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