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馬英九不滿名嘴及立委段宜康、陳敏鳳影射收受科技公司政治獻金2億,提告各求償一千萬元並登四大報道歉。段宜康部分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審結,判賠六十萬元並登報道歉,可上訴。陳敏鳳部分仍在審理中。
針對立法委員段宜康去年不實指控馬英九總統收受電子業2億元與亞翔公司1億元政治獻金案,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今日一審判決馬總統勝訴,段宜康應賠償馬總統新台幣60萬元,並在四大報頭版刊登道歉啟事。法官並在判決中清楚指出,段宜康所言均無證據證明是事實。
對此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23日晚間表示,馬總統對此判決還他清白與公道深感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