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立委黃國昌召開「停止違法程序,保障納稅人權」記者會,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王綉忠(右)對於受調查者造成很大的驚擾恐懼,現場表示歉意,並答應一個月內完成檢討。
社會組
近年來詐欺集團常藉公務機關之名進行詐騙,國稅局依樣畫葫蘆?
近日就有民眾向立委陳情,不知台北國稅局如何取得其個人電話號碼?竟以電訪方式,詢問其是否於85年間的一些款項給付?性質是否為學費或敬師禮?金額多少?甚至要求於15分鐘內傳真回覆,因為問卷沒有署名,也沒有任何官署的抬頭,隨便一張紙就要給人簽,且電話中拒絕表明職銜、姓名及電話,甚至反問其姓名時直接掛掉電話。造成民眾極度恐懼,儼然是坊間詐騙集團的手法,讓民眾心生恐懼,生活與精神受到嚴重影響。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5月18日召開「停止違法程序,保障納稅人權」記者會,黃國昌表示,此舉是違法的,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王綉忠對於受調查者造成很大的驚擾恐懼表示歉意,並答應一個月內完成檢討。
新政府就任在即,當全民引頸企盼護民新政改革之際,國稅局突如其來進行此程序不正,近乎黑箱之調查動作,令人匪夷所思,依稅捐稽徵法第11-5條: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賦稅署指定之調查人員,於進行調查前,除通知調查將影響稽徵或調查目的者外,應以書面通知被調查者調查或備詢之事由及範圍。第32條: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時,應出示有關執行職務之證明文件。為何國稅局此次的電話行動,竟完全忽略法律規定的正當程序?其用意為何,值得探討。
前經濟部中央標準局審查長陳逸南曾指出,「如果一個稅捐制度健全的話,政府拿人民納稅錢從事公共建設,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這是好的,但在台灣很奇怪的制度是,稅務員工作時去查漏稅,卻需發給他獎金,這不是鼓勵稅務員儘量從人民那邊把錢拿過來給政府?」
陳逸南強調,像太極門案件「敬師禮」根本是贈與,不是學費,卻被違法課稅20年,至今竟然還沒結束?!他形容,碰到不肖的稅吏,到處跟你要錢,就像以前過山路,設關口要收那個過路費,政府亂徵稅的話,就是苛稅猛於虎!也有律師私下表示,因為稅務人員每年度都有查稅的績效獎金,每一筆稅捐課徵下來,從財政部長以下每個人都有得分。所以稅務人員發單課稅沒有涉嫌圖利自己嗎?
在「停止違法程序,保障納稅人權」記者會上,台北國稅局副局長王玠琛表示,調查應以書面為之,但是經過內部討論,因為人數眾多,考量稽徵成本效益,才引用但書的規定,用電話調查。聽完王玠琛的說明,黃國昌表示:「如果法律但書可以這樣解釋,這樣適用,而且這是財政部的意見,我會覺得是天大地大的事。」
王玠琛又說:「太極門稅案前面有經過函查跟公告調查,調查都沒有結果,才會發動本次調查。」,對此劉明哲直指王副局長公然說謊,並強調96年最高法院已判決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弟子敬呈的敬師禮符合所得稅法第四條第17款,屬免稅所得,弟子互助代辦並非營利販售,與掌門人夫婦無關,已判決明確,國稅局現在是要查什麼?100年12月9日行政院秘書長召開跨部會議,財政部長與法務部次長、台北國稅局長都在場,決議不能再用刑案起訴書作為課稅依據,並由國稅局公告兩個月調查敬師禮性質,調查結果7401份申明表也全部證明贈與,王玠琛竟敢公然欺騙立委,欺騙媒體,欺騙全國人民。而且現在查的是20年前的案件,完全可以證明當初國稅局在開稅單的時候,為了詐騙獎金,沒有經過實質的調查,這次電話訪查除了再次證明當時的錯誤,更讓人懷疑是為了強徵人民財產,不擇手段!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暨歐洲聯盟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陳志龍教授指出,財政部及國稅局為了課稅,往往不擇手段。太極門稅案即呈現稅官以「假案」侵害人權問題。陳志龍認為太極門冤案是當初宗教掃黑造成的假案,稅務機關拿著沒有證據的「假案」,捏造假的金額,竟可糾纏人民二十年,欲達真課稅的目的。因為台灣的稅務是將「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全部集權在稅務人員手中,這種「集權機構」,造成稅官的恣意,而且稅務人員不必經過政黨輪替,長年盤據操控,「綁架總統」、「綁架五院」,可以說是稅務的「警總」,造成「稅法的白色恐怖」,稅官恣意程度超乎想像,連其他單位都沒有辦法對付與解決!
劉明哲認為國稅局一錯再錯,死不認錯,是人民的悲哀,也是國家法治崩壞的悲哀。新政府已就任,全民引頸企盼護民新政改革,國稅局進行此次電話調查的主事者又是誰?皆應予徹查,違法者更應究辦嚴懲,以儆效尤,以安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