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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真事不過三 !檢調偵辦日商百尺竿頭收購樂陞弊案,樂陞董事長許金龍經法院三度裁定交保,檢方三度抗告成功,台北地院29日下午第四度重開羈押庭,經過長達 13 個小時的庭訊,星期五凌晨裁定將許金龍收押禁見。許金龍在庭上,則是強調自己是違約交割最大的受害者,沒有理由要詐欺自己,他也痛批檢察官押人取供。
台北地院昨天下午2點第4度召開羈押庭,許金龍約在下午1時50分許抵達北院,晚間6點多,法官宣布休庭,晚上10點繼續開庭審理,至11點40分多休庭。直到今天凌晨3點15分再度開庭,3點半許裁定羈押禁見。
檢察官追查樂陞案,認定董事長許金龍涉犯證交法詐欺和內線交易等罪嫌,台北地方法院認為許金龍返國後就主動到案,連續三次做出2千萬交保,檢方不服再提出抗告,高院也再發回更裁,讓聲押案進入第四回合的交戰。
台北地院 29 日下午傳喚許金龍重開羈押庭,這次許金龍可能意識到不會再獲得交保,在庭訊尾聲時強調,自己是違約交割的最大受害者,沒有理由要詐欺自己,也欠缺犯罪動機,他也直指檢察官辦案有瑕疵卻以押人方式來取供。經過馬拉松式的審理後,法官以檢調發現許金龍有刪除手機通聯紀錄,認定許金龍嫌疑重大,確有逃亡、串勾滅證之虞,30 號凌晨裁定羈押禁見。
北院認為,許金龍所涉及的樂陞案被害者很多且涉案金額重大,若採較輕微的強制處分手段,如具保、限制住居或禁止與共犯、證人聯絡等,並不足以擔保本案後續偵查、審判等相關刑事程序順利進行,確實必須羈押許金龍,並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