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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學生海外實習,目前有些台灣學校委託廠商或仲介成為實習監管單位,包含薪資發放、住宿、打實習成績都是由這些廠商來訂立和管理。這種由老闆或仲介掌握海外實習學生的食衣住行的海外實習方式,造成許多學生勞動權益被侵害。
立委林昶佐指出,有些台灣學生在澳洲的工作薪資遠低於平均水準,或是被廠商用違反澳洲勞動法令的多種名目來苛扣。某些台灣廠商曾經在澳洲被申訴、開罰,後來這些廠商乾脆跟學校簽約合作,讓學校把學生送去「實習」。「海外實習」儼然成為這些廠商逃避企業責任、合法雇用廉價勞工的護身符。
林昶佐15日要求教育部,應該要針對違反當地勞動法令的廠商做出拒絕清單,並要求實施「海外實習」的學校符合當地勞動法規,包括:清楚的工資計算清單、工作保險;廠商若代繳房租或伙食等費用,應有確實單據;讓學生能無條件轉換租屋處甚至轉換雇主;雇主如有預扣稅金和提撥退休金,也必須依法提供相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