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組
針對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22日陳抗,表示捕蜂捉蛇業務造成他們業務繁忙、並受傷累累,農委會表示,已遵照行政院決議,從今年初邀集地方政府召開會議,協調地方政府農政單位辦理,及預編相關經費,準備好接手該項業務。
農委會表示,行政院106.1.12由吳政務委員宏謀召開「捕蜂捉蛇為民服務案件相關事宜」會議,指示捕蜂捉蛇業務自106年度起由農政單位主政,消防單位適時配合支援。農委會旋即於2月底完成契約範本草案,並邀集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行政院主計總處、內政部組成專案小組確定「地方政府捕蜂捉蛇勞務採購開口契約參考範本」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捕蜂捉蛇開口契約注意事項」,供地方政府參考運用。此外,數個縣市政府因地方財力不足,建議中央增加經費補助比例,農委會更於7月提送107-109年「捕蜂捉蛇為民服務補助計畫」,報請行政院依據全年經費4.2億元的三成,核列專案經費1.3億元補助地方政府,並爭取補助比例由最高3成額度提升至5成,該經費正由國家發展委員會整合相關單位意見辦理中。
若依據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所提出:增加補助比例至8成或全額,三年合計所需經費費將擴增至10億元或12.6億元,對政府財政自然產生排擠。捕蜂捉蛇業務為地方政府自治事項,應由地方政府統籌分配編列預算執行。行政院為使地方政府配合中央政策,以最高補助額度為3成並為期3年補助經費,輔導地方政府以開口契約委外方式辦理捕蜂捉蛇業務,並可促進民間就業機會。
至8月20日止,由農政單位接手捕蜂捉蛇業務的已有12個直轄市、縣(市)政府(其中桃園市及高雄市委由義消協助);有4個縣(市)政府仍由消防單位負責;有5個縣(市)政府正協調中;澎湖縣則由農政單位(本島)與消防單位(偏鄉及離島)分工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