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組
台灣法輪大法學會5日指出,台灣法輪功學員李忠原應香港高等法院的要求親自出庭聆訊,遭到港府以其台胞証遭註銷,拒發港簽、強制遺返,剝奪李忠原應有的司法權利,台灣法輪大法學會對於港府粗暴的破壞香港法治程序,配合中共侵害李忠原的司法人權、破壞一國兩制及香港法治,呼籲國際社會應關注及讉責。
台灣法輪大法學會表示,香港政府應尊重香港司法,儘速發給上訴案當事人入境簽證,讓他完成上訴程序,保護香港法律下給予當事人的司法權利。法輪大法學會表示,台中市民李忠原去年在香港遭到「青年關愛協會」誣告,香港法院通知12月14日開庭審理其上訴申請,並需儘快親自到港對上訴証據宣誓,以便法院審理。因此,李忠原為準備上訴程序相關事宜,在12/4持有效之台胞證入境香港。孰料,遭到香港入境處長官黃永倫以「台胞證已註銷、無有效證件」為由拒絕入境。入境處將其留置一整晚後,在12/5上午欲強制遣返李忠原。
由於李忠原所持有的合法的是台胞証,並非港府所簽發,港府顯然是遭中共政府要求聲明註銷,聯手打壓台灣人民;港府竟無視於自己法院的程序要求,蠻橫而漠視基本法及香港法律規定,實在不可思議,讓昔日的東方之珠淪落為與中共同樣的人權流氓政府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