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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18日表示,前總統府秘書長曾永權申請赴大陸一事,因未於20天前提出,因此未予同意。
府發言人黃重彥說,曾永權是在12月6日向府方提出申請前往大陸,預計於本月21日前往,行程內容安排為拜會台商與台生,此外並無其他政治交流行程。總統府則基於國家機密保護法三年管制期的規定,考量曾前秘書長涉密管制原因並未消除,同時其提出申請時間也未依照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第32條規定,於出境前二十天前提出,因此未予同意。
至於媒體稱曾前秘書長此行是以國民黨副主席身份,銜主席之命為國共論壇展開前置作業,並會見中共政協主席俞正聲及國台辦主任張志軍等。事實上,曾前秘書長所提交申請書中並沒有相關內容,如果曾前秘書長此行確有媒體所報導的相關安排,則顯然申請書內容與實情有嚴重不符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