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組
銓敘部針對媒體報導「外交部聘用趙怡翔為一等諮議,並出任駐美國代表處政治組組長,銓敘部回應表示,趙怡翔原係以其學經歷,依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規定,先後擔任國家安全會議簡任秘書、總統府簡任參議及外交部簡任秘書等機要職務。經瞭解其於外交部機要秘書職務離職後,係由該部再依駐外機構組織通則第10條及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規定,聘用為該部一等諮議。
依駐外通則規定,外交部得視駐外機構實際需要,依聘用條例聘用專業人員;但依聘用條例規定,聘用人員不得擔任各機關組織法規所定職務,且不得充任各機關法定主管職位等。以趙怡翔係經外交部聘用為一等諮議,且並非外交部及駐外機構編制表所定之職務;又以一等諮議非屬主管職務,因此,外交部視趙怡翔個人資歷,依駐外通則及聘用條例規定,決定是否聘用趙怡翔為一等諮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