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 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所長張瑞星
社會組
(記者張辰卿報導)12月23日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登記證者以任何宣傳管道提供營業訊息,可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這項條款,預期將影響旅遊住宿平台在台灣的市場,也對因現行民宿管理規則過於嚴苛,而無法取得民宿執照的業者造成強烈衝擊。
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所與張麗堂文教助學基金會,在12月23日特別邀請多位台灣著名的財經法律專家及業者,於南台科技大學內舉辦2016法制學術研討會,探討創新經濟的概念與現行法規的衝突,並以Airbnb為例提出日後法規調整的建議。
Airbnb是國際知名的旅遊住宿平台,採取類似沙發客的共享模式,讓民眾有管道出租居家空間給旅人並收取費用,由於費用低於一般旅館,從2008年創立後已經累計超過10億人次使用,在台灣也有1萬6千多個房源。
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所長張瑞星表示,新型態的網路經濟顛覆以往的概念,與其用傳統的思維框架來限制不如制定可以導向積極正向來鼓勵發展。目前已有許多國家針對Airbnb制定相關法令可供借鏡,相信透過合理的管理更能促進整體的觀光產業發展。
文化大學法學院院長何曜琛也表示,如果能透過法令落實公平性並解決安全上的疑慮,讓新與舊的經營模式相互配合其實是可以創造更大的商業大餅。
Airbnb台灣及香港公共政策總監蔡文宜分享,共享經濟與傳統模式的使用者重疊性並不高,如使用Airbnb的平均年齡層為35歲,而且高達91%房客的住宿目的是為了體驗當地人的生活方式,明顯屬於愛好冒險的年輕族群。
另外,在台灣Airbnb的主要客源是國際上非華語系的遊客,與一般商業旅館客源並無衝突。而且透過便利的訂房機制吸引更多國際觀光客來台,提高台灣在國際觀光市場的能見度,不但符合現行政策而且能確實擴大觀光產業。此外,Airbnb非常樂意配合法律規定繳稅,並優先把合法的民宿業者列為向國際推薦的第一優先。
與會的民宿業者一致認為,台灣民宿管理辦法自2001年制訂後幾乎沒有任何修正,15年來不論台灣還是國際,觀光市場興起巨大變化,現階段的法規確實有必要重新審視調整,才能讓民宿、觀光產業未來在網路時代繼續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