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為2026年5月,中國人民解放軍人員於人民大會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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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導]
中國新修訂的《國防動員法》將於10月生效,這是否意味著備戰加速?有學者向德媒DW指出,中國正建立支撐大規模戰爭與長期消耗的能力。
德媒報導,中國新修訂的《國防動員法》將於10月1日生效,是事隔16年首次大幅修法。有政治學者對DW表示,新修訂條文呈現「總動員」概念,將中國經濟和社會實力轉化為國防實力。
這套制度所準備的戰爭規模超出台海衝突本身,亦汲取俄烏戰爭的經驗,中國正建立支撐大規模戰爭與長期消耗的能力。
另有學者認為,即使在和平時期,動員體制也可用於中美競爭,透過動員不同社會和經濟資源,提升整體國力和國家安全。
中國舊版的《國防動員法》在2010年生效,今年8月28日,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國防動員法》,條文由72條增至82條。對比新舊版本,法例在總則部分改動最大,首次明確定義國防動員是「應對國家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安全和發展利益遭受的威脅」,保障平戰快速轉換,將經濟和社會實力轉化為國防實力的活動。
法律明文規定應對上述威脅時,全國人大常委會可以決定全國總動員或局部動員。當中,「發展利益」是舊版本未有提及的動員理由,但條例沒有清晰界定何謂「發展利益」。
台灣東海大學中國大陸暨區域發展研究中心副執行長洪浦釗向DW表示,這次修法的核心,是把國防動員提升到整個國家的戰爭動員層次,例如《國防動員法》第3條明列「全民參與」、「長期準備」。
他指出,「發展利益」被納入國防動員的啟動條件,是這次修法的重要變化,由於「發展利益」的範圍非常廣,可涉及經濟安全、能源、科技、產業鏈、供應鏈和重要海上運輸等,而威脅是否成立,又由中國黨政軍體系自行認定,這使國防動員的啟動具有更大的政治裁量空間。
除了增加國防動員的理由,新法例下,國防動員涵蓋的行業更廣,首次把數據、網路安全、先進技術和新興領域正式納入國防動員制度。
新版的《國防動員法》沒有明文提及台灣,但已引起台灣關注。
執政的民進黨立法院黨團8月底表示,台灣最大的威脅是中國,當中國把平戰轉換寫進法律後,等於可以動員社會上的各種資源為軍事行動做準備,台灣更應該加強整體防衛韌性。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認為法律的宣示意義更大於實質意義,台灣要強化國防戰備整備,亦要持續推動兩岸和平與交流。
學者莊嘉穎指出,中國對台灣的壓力一直在增加,這部法律讓中國黨政機器多了一項工具,但整體對台方向並沒有改變,而台灣社會和政府早已開始作相關準備。
學者洪浦釗認為這次修法並非專門針對台灣,台海只是中國面對的潛在軍事衝突之一,例如在南海與菲律賓的海上衝突,背後牽動美菲軍事同盟;中印邊境長期存在領土與軍事對峙,雙方又都是核武國家;東海釣魚台(日本稱尖閣諸島)爭議涉及日本,也與美日安保體系相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