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勝龍
為行銷城市形象,臺中市政府新聞局今(104)年編列新臺幣3000萬元,鼓勵影視業者至臺中市拍片取景,第一次補助案申請自104年1月26日起至3月2日止,電影、電視連續劇、紀錄片、電視電影、動畫等各種影片類型均能申請補助,歡迎影視業者提出申請。
新聞局表示,臺中市幅員遼闊,可供拍片場景及資源豐富多元,最讓人稱道的則是舒適的天候,相對於北部有更多晴朗的天空,氣溫相較於南部則更溫和宜人。新聞局希望透過電影等影片與城市行銷之結合,形塑友善影視環境,加強電影城市行銷。
臺中市政府近年補助了藝術與商業票房兼具的「少年PI的奇幻漂流」,與李安導演共享奧斯卡金像獎的榮譽,並與甫得金馬獎最佳導演的蔡明亮締下緣分,其作品「郊遊」主場景即在臺中舊糖廠拍攝完成;此外,電影「KANO」、「痞子英雄2」、電視連續劇「親愛的,我愛上別人了」、「愛的生存之道」等膾炙人口的好片也都在臺中市留下美麗足跡。
新聞局指出,申請補助之影視業者須填具申請書、製作企劃書、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外國電影片製作業者應檢附核准來臺製作電影片之證明文件、影片劇本、影片中臺中元素及城市意象之呈現、影片公開播映及發行計畫、過去實績說明、對臺中市城市意象推廣之效益評估及回饋計畫,並於104年3月2日下午5時30分前遞件送達臺中市政府新聞局新聞行政科,逾期恕不受理。
補助案將委由臺中市政府影視委員進行二階段審查,第一階段審核未通過者即不補助;補助對象及額度則於會影視委員會議進行第二階段審查決定,相關申請辦法詳見新聞局網站(http://www.news.taichung.gov.tw)公告事項「臺中市政府新聞局104年度第一次補助影視業者拍片取景申請須知」,或逕洽新聞局新聞行政科鄞先生(04-2228-9111分機15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