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禎
在臺灣有佛教王國之稱的慈濟,名聲享譽全球。近年來被朝野議論不絕,如今因內湖園區開發山坡及環保、生態問題,被臺北市長柯文哲批評,引發各界不同意見。
有識之士認為,慈濟地皮多得形同大財團,有說慈濟到處蓋巍峨堂皇的佛舍,超出佛陀教化精神;有說,慈濟甚至與窮人爭利,廣攬資源回收,確有改善必要,應本諸來自十方錢,要廣被貧窮眾生。
針對內湖園區開發引發各界議論案,慈濟方面在網路發表聲明:
諸位賢徳:
請堅信 上人愛地球愛子孫的環保精神理念!違反此精神理念之事, 慈濟絕對不會為之!
為台灣之祥和樂利安穏幸福!請大家告訴大家!
天池感恩合十
慈濟內湖園區相關說明如下:
1.在慈濟購入內湖此地之前,當時已有其他開發公司已經取得慈濟內湖園區現址,並且打算興建高級住宅。然而因為台灣經濟發展突然阻滯,最終由某開發公司租地給某民營公車單位,後續才由台北市政府介紹慈濟購入。在慈濟民國86年購入時,是民營公車總站與維修站,地面已鋪捨水泥,留下鐵皮屋。
2.慈濟購入內湖園區現址的遠因是在八十年代,臺北市政府與內政部對於國內缺乏兒童發展復健專業醫療單位,故由政府單位聯抉前往拜會慈濟證嚴法師,請證嚴法師協助建立這樣的一個單位。經過當時政府單位的引薦遴選與擔保之後,才選擇內湖園區現址。本案曝光之後受到來自於民意代表龐大的壓力,使得慈濟購入的土地,台北市政府無法依承諾逕予變更使用。但,附近的大湖山莊街等,則持續變更保護區為低密度住宅區,中密度住宅區,乃至於現在的高密度住宅區。
3.環團如果要求恢復原狀,也就是說所有的填土都要挖回去大湖山莊街傾倒才是恢復原狀。大湖山莊淹水跟慈濟還真的毫無關聯,慈濟購入現址後,一直維持現狀,所有的法院鑑定結果都已經公告,然,環團故意把水系亂搬來誤導民眾。山脈左邊的水,哪有辦法翻越山脈到另外一側造成淹水?那場根本就是上游為了興建道路,硬把河道改成箱涵,而且寬度還縮減成 2/3。當時淹水只有上中游箱涵段,到下游已經沒有淹水的狀況。可見得環團說的因為下游排水不及的理由根本不成立。這個事件之後,每次台北市政府都會派員清理;然後依據最近前往上游巡查的狀況,依舊有人在那邊堆棄廢棄物,這個沒有記取教訓才是真正的問題。
4.環團明知道慈濟內湖園區的道路下面是重力式排水箱涵,卻一直誤導對外放話說為了要蓋成功路五段,所以填掉了湖變成道路。但實際上該地建立的排水箱涵不但加深,而且排水量還是原來的兩倍以上,外加與康寧抽水站連結,這才是損害當地的事實。 慈濟當時所購入的內湖基地是已經被破壞多年的土地,上面都是柏油路面及鐵皮屋。未來慈濟是希望將該地的柏油路面改善為綠地、滯洪池,與慈善、環保兼具的園區,但十多年來慈濟於該土地皆維持原貌,何來造成淹水之說?臺北市內湖區慈濟人歡迎大家一同關心,了解,對關心慈濟的大眾,以誠以情釋疑,教之慇實,導正視聽!
基金會昨晚發佈的新聞稿:
慈濟基金會對內湖環保園區計劃案之聲明稿
1、 這塊土地在慈濟購入前已經被破壞多年,鋪滿柏油與鐵平屋。慈濟基於慈善公益,希望進行現況之改善。慈濟的規劃案含綠地、滯洪池及環保教育功能,有利當地水保及環境美化。
2、 內湖環保園區工作之內容:
1. 慈濟志工走入內湖社區,推廣環境教育、落實社區慈善工作已經超過16年,其目的在打造一個「愛自然、愛人、愛社區的大愛園區」,也建造一個「兼具叢林、生態湖的心靈園區」。
2. 台灣北部風災水災的發生多集中在基隆、汐止、南港等地區,因此從救災的目的來看,慈濟內湖基地馳援災區有地利之便,而歷次經驗證實,內湖基地的確發揮了極大的功能。
3. 每年有上百個國內外環保團體,包括外國國會議員,都前來參訪,學習慈濟的環保資源回收,是台灣的環保門面,對促進台北的環境教育與國際形象有很大助益。
3、 慈濟對於本案處理之四大原則為:
1. 本案必須獲得台北市政府正式之核可。
2. 本案之執行必須符合環保之要求。
3. 如台北市政府有需要,慈濟願意在該園區與市政府合作,共同發展有益之公共事業,以滿足市民及市政之需求。
4. 慈濟一定繼續與內湖居民及社會各界關心人士深入溝通,建立共識。
5、 慈濟的善款取之社會、用之社會,慈濟所有會所均發揮服務大眾、照顧弱勢為功能,一切善款非屬個人,為非營利之慈善組織。
6、 慈濟興辦的慈濟大學、慈濟醫院、慈濟基金會等,都是依據「財團法人」提出申請,且均經由政府核可後,合法設立,並依法接受主管機關監督。
7、 慈濟所成立之財團法人是依循政府之規範所創設,財團法人之設立包括公益性質的慈善、醫院、大學、人文等非營利之組織,與一般營利之企業財團不同。
8、 現階段國內有關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有行政區、商業區、住宅區、工業區、文教區、保護區、風景區及特定專用區等等,但並沒有專用「社會福利區」為名的土地區域,其他屬性土地的管制均劃歸與引用特定專用區的規定。慈濟部分會所的申辦變更,皆以社會福利為目的,並非為營利之事業。另外,所有國內財團法人的財產處分,依規定均需經過主管機關裁決,所有的法人如有解散時,財產也全數回歸公益,並非歸於個人所有。
9、 慈濟內湖園區改善計劃案,慈濟感恩社會各界之關心;特提出以上說明,就教於各界人士。慈濟並藉此一機會,向多年來愛護與支持慈濟之國人與熱心的友人,表示衷心之感恩。
雖然慈濟對開發案有多項辯解,然而社會議論不絕,甚至加以撻伐!
有識之士建議慈濟開發案,肇因各地政府幾乎本諸是佛教主流派,常配合予以同意開發,或變更地目禮讓,形同特殊團體,相當不以為然,紛紛建議慈濟應適可而止,因過度建設堂皇佛殿或精舍,過度奢華並不符合佛陀教化之簡樸叢林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