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自治法」生效 美點名林鄭月娥等10高官
美國國務卿龐培歐。(AP)
政治組
美國國務卿龐培歐14日依照「香港自治法」送交相關報告給國會,點名10人,及有重大交易往來的金融機構,實施制裁。
香港自治法7月14日生效,明定美國國務卿在法案生效90天內須向國會提交報告,點名致使中國大陸無法履行「中英聯合聲明」與「基本法」中對港承諾的外籍人士;在這之後60天內,財政部長也須點名知情卻仍與上述人士有大量資金往來的外國金融機構。
美國總統川普曾承諾,要對破壞香港自由的個人採取行動,龐培歐指定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港府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署長鄭雁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長陳國基、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中國大陸國務院港澳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副主任張曉明,與香港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共10人。
龐培歐指這10人破壞港民的集會、言論、新聞或法治的自由,或者被點名者採取舉動,削弱香港的高度自治;美國財政部也將進一步制裁與被點名人士有大量資金往來的外國金融機構。
龐培歐在報告中細數香港的最新狀況,包括反對派議員遭逮捕、教科書移除香港公民不服從和權力分立的篇章,以及港府發布支持香港民主的相關逮捕令。
國務院指出,港府今年9月6日,讓香港警察逮捕數百名反對延後立法會選舉的和平抗議者,對他們發射胡椒噴霧;港府拒絕發放簽證給可能批評政府的人,並以虛假指控對付和外國外交官接觸的香港居民,指責他們合謀違反港版國安法。
龐培歐表示,這些行為在在表現了中國大陸正在積極尋求破壞香港自治,及違背中英聯合聲明規定和香港基本法所規定的義務;國務院已持續公開對香港情勢發展表示關切,也為港府取消立法會議員候選人被選舉資格及延後選舉發聲;國務院譴責港府逮捕民主運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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