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瑜檔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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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資深記者高瑜4月17日在北京第三中院舉行的閉門審理中,因「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指控被判處7年有期徒刑,並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美國國務院表示,深切關注中國記者高瑜被判監七年的案件,並呼籲中國當局尊重國際人權,立即釋放高瑜。
美國國務院代理髮言人哈夫表示,中國記者高瑜因向外國媒體洩露國家秘密的指控而在一次閉門審判後被判有罪,並被判監7年,美國對此深表關切。
哈夫在例行記者會上說,「對這名資深記者的判決,是對那些以和平方式質疑中國官方政策和做法的公益律師、網絡活動人士、記者和宗教領袖等人士做出的一系列令人不安的政府行為的一部分」。
現年71歲的高瑜4月17日上午在北京第三中院舉行的閉門審理中,因「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指控被判處7年有期徒刑,並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其代表律師尚寶軍此前向BBC中文網表示高瑜將會上訴。
美國國務院代理髮言人哈夫呼籲中國當局立即施放高瑜,並尊重中國在國際上的人權承諾。
與此同時,歐盟發言人發表聲明稱,在高瑜案的法律程序被高度質疑的情況下,「我們呼籲中國當局按照國際標凖,重新調查案件」。
歐盟聲明說,「高瑜案突顯了在中國捍衛人權的人士,包括記者、網絡博客作者等,在行使言論自由權時遭受迫害的情況」。
在香港,香港支聯會、社民連及公民黨的代表先後到中聯辦門外抗議,要求釋放高瑜,批評罪名是「莫須有」,嚴重干預新聞自由。
美聯社引述國際特赦組織聲明說,高瑜是「文字模糊且隨意的國家秘密罪指控的受害者」,這條罪狀經常被用來打壓活動人士的言論自由。
在香港,香港支聯會、社民連及公民黨的代表先後到中聯辦門外抗議,要求釋放高瑜
對於美歐和人權組織對高瑜案判決的批評,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星期五回應稱,「中國所有公民都享有憲法規定的基本權利,高瑜案件是依法處理,其它國家無法干涉,希望其它國家尊重中國的司法主權」。
中共機關報《人民日報》旗下的《環球時報》18日凌晨以「高瑜洩國家機密判7年與言論自由無關」為題發表評論說,「中國的保密法不是一個用來描著玩的字帖,有人因為觸犯它而遭了牢獄之災,其中被判重刑的不乏高官。」
評論說,「高瑜沒有任何權利可以特殊,她為境外新聞機構供稿,必須以合法途徑做事」。2015/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