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新十條」防疫措施 未提堅持清零可居家隔離
大陸組
[綜合報導]
中國政府在稍早前「二十條」的基礎上發佈十條進一步放寬新冠病毒病防疫措施規定,其中包括首次明確將強制集中隔離改為具備條件可居家隔離;以絕對的用詞稱「嚴禁以各種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單元門、小區門」。
中國國務院12月7日發佈的公告並未再提及「堅持動態清零不動搖」,要求不得採取各種形式的臨時封控、不再對跨地區流動人員查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健康碼、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無症狀感染者和輕型病例一般採取居家隔離等。
中國在11月發佈「二十條」疫情管理優化措施後,疫情呈反彈趨勢,發生在新疆烏魯木齊一處被封控住宅區的大火更引發了上海等地的大規模抗議,民眾反對維持「動態清零」政策下的各種限制人身自由作為。
不過,國務院的這份公告並未提及放寬入境隔離檢疫。中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言人米鋒在新聞發佈會上說,對於有關入境人員管理等「外防輸入」措施是否放寬這一問題,當局「將依法依規逐步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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