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組
[記者邱水文/台北報導]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13日進行第1次聯席會議,審議蘇清泉等27位立委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草案」,調高警消及海巡人員每月退休所得替代率,其服務年資滿15年者,替代率為45%,其後每增加1年,替代率增給2%,最高採計40年,並以90%為上限。銓敘部則表示,此舉將讓退撫基金財務缺口加大,與年改合理退休所得政策目標背道而馳。
蘇清泉等27位立委認為,警察、消防及海巡人員因公殉職、死亡及傷殘人數,明顯高於一般公務員,加上111年兩名警察遇襲殺警案,以及第一線員警面臨槍擊事件層出不窮,屬於高危險職務,其退休所得替代率應比照國軍,予以相應之保障。
13日立法院司法委員會進行法條審查,國民黨多位立委提案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希望將警消以及海巡人員等退休所得替代率比照軍人,最高調至90%,銓敘部次長張秋元強調,上限提高至90%,比年改前更高,「年改不只會回到原點,衝擊會更大」。召委吳宗憲也在向現場爆料,警政署長張榮興、消防署長蕭煥章,兩人竟在審查法案前夕提出要請假,「當官如果要攀附權貴,就到場說不贊成,我不認為逃避是該做的事情。」
國民黨多位立委提出「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共有12個版本,內容含括已退休之警察、消防及海巡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之規定及其上限,應比照參考「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規定之規定辦理。其服務年資滿十五年者,替代率為百分之四十五,依年資調增,以百分之九十為上限。並溯及已退休警消、海巡人員適用。立法院外也有退休警察總會集結,感謝國民黨力挺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