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提反制 逼在野黨提不信任案解散國會重選
政治組
[綜合報導]
立法院20日通過的三法,包括《選罷法》通過國民黨提出的連署加嚴版本,明定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人、連署人,填具時應附本人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憲法訴訟法》部分,國民黨則支持民眾黨團版本,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財劃法》垂直分配部分,修法後中央每年須多分給地方約3293億元,而中央地方財政劃分比例,也從現行中央75%、地方25%,調為中央65%、地方35%。
針對立院三大法案,民進黨的救濟辦法包含副署權、覆議案、總統不公布法律,但有學者說三種辦法幾乎行不通,引發討論。立委許智傑認為,確實副署權、覆議案、總統不公布法律,都有相當難度的思考,他建議三惡法的覆議和不信任案一起提,請藍白一起表態,先倒閣再解散國會,讓人民選擇誰是正義的一方。
民進黨陣營對此結果,有人士提出反制之道,就是行政院院長對於本次三讀通過的法律修正案不予副
署,逼迫在野黨提出倒閣,通過不信任案後,總統就能夠解散國會,60 天內必須舉行重選,因為新法通過之後,既然門檻過高罷免不了,那麼不如重新選舉。
《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只有國會主動通過不信任案後,總統才能夠解散國會。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長的不信任案後 10 天內,總統諮詢立法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立法院解散後,60 天內必須舉行重選。
不過有律師認為,憲法第37條,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也有律師認為,行政院長沒有拒絕副署的權限,副署也不是拿來對抗國會的機制,把副署制理解為制衡立法權的手段並不正確。也就是如果總統拒絕公佈法律或,閣揆拒絕副署均為違憲。
另,行政院長卓榮泰21日在花蓮表示,如果按照在立法院通過的內容,往後颱風來,行政院沒有任何能力到各地方,地震來臨時地方政府要自己非常勇敢地去面對。此話一出引發藍營批評。對此,卓榮泰昨深夜在臉書說明「原文」,並強調如果要斷章取義,也請看清楚。
而民進黨立委許智傑22日表示,國民黨故意曲解卓榮泰的想法,卓榮泰是舉例如0403花蓮震災後,中央1個月內編超過285億元的經費給花蓮。然而新通過的財劃法掏空國庫,未來沒有這麼多資源,可以來面對大規模天然災害,地方政府當然就會更辛苦地面對現實的問題,國民黨自己修惡法,再來攻擊說真話的人,得了便宜還賣乖,非常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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