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將實施 有車位才能購車
陸媒報導,北京市副市長張延29日昆表示,北京擬在2016年實施《機動車停車條例》,並按照「有位購車、停車入位、停車付費、違停受罰」的思路制定相關內容。
新京報報導,29日上午,北京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上,北京市副市長張延昆向大會作報告,稱北京擬專門就停車問題制定地方性法規,在分析評估《北京市機動車停車管理辦法》實施效果基礎上,2015年啟動停車地方性法規的立法預案調研和立項論證,2016年力爭出台《北京市機動車停車條例》。他還透露,對違法停車的最高處罰僅為200元、不扣分,力度不夠。
按照「有位購車、停車入位、停車付費、違停受罰」的思路,對停車定位、停車差別化供給和收費政策、規劃與土地供應、吸引社會投資、強化路側停車管理、統籌停車資源使用和加強執法等重點內容予以明確。
張延昆表示,此次普查調查範圍包括設施佈置、車輛分布、設施使用、設施供給與需求、經營與收費、管理與執法等。普查之後,北京將建立停車位登記制度,理清停車設施產權屬性。普查結果還將數位化,掌握不同地區停車資源規模和空間分布,從而測算平均停車時間、車位周轉率、車位利用率等技術指標。
在此基礎上,停車管理將發揮「互聯網+」,即將互聯網技術運用到車位查詢、停車引導、車位預訂、費用支付、錯時停車等方面。201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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