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組
立法院院會今天上午行使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與林俊益同意權案投票,4人都獲立法院同意任大法官。
中國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大法官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立法院行使同意權時,須經超過全體立法委員1/2同意為通過,立法院現有112席立委,4人都已獲超過57票同意票,獲立法院同意任大法官。
今天院會發出109票,餘票3票。黃虹霞得71張同意票、34張不同意票,4張無效票;吳陳鐶有65張同意票、41張不同意票,3張無效票;蔡明誠79張同意票、28張不同意票,2張無效票;林俊益63張同意票、44張不同意票,2張無效票。2015/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