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組
針對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通過民間版「多邊公約國內法化暫行條例」,對此總統府20日表示「樂見其成」。府發言人陳以信指出,我國憲法第141條明訂應「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以「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 確保世界和平。」因此馬英九總統上任後,便致力將重要國際公約「國內法化」,至今已有五項重大具體成果。
陳以信說,聯合國於1966年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我國於1967年正式簽署,但自1971年失去聯合國代表權後,始終未完成國內批准程序。馬總統上任後,在民國98年5月分別簽署兩項人權公約的批准書,並送聯合國祕書處存放。立法院也在同年3月底三讀通過該兩項公約的施行法,正式將兩項公約「國內法化」,代表我國向全世界宣示保障人權之決心與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