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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長邱太三11日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證實即將廢除特偵組,他表示,過去對特偵組有太美麗的期待,但特偵組設在最高法院檢察署,在體制上有衝突與矛盾,沒辦法監督,而對於起訴或不起訴也沒有救濟的再議制度。
對於記者詢問是否因為特偵組只針對陳水扁案,或辦綠不辦藍,才要廢除,邱太三表示,特偵組也辦了林益世案,因此不是這個問題,而是當初參考韓國倉促立法,與刑事訴訟法無法銜接,然後又與廉政署、地檢署搶著辦案,反而變成三個和尚沒水喝的窘境。
邱太三指出,有關特偵組設立與存在,過去多年備受各界討論。上屆立法院,法務部會銜司法院,有對特偵組提出設置上調整;特偵組的存在,和現有法制確實有相當大衝突與矛盾。
邱太三表示,當年成立特偵組,主要參考南韓最高檢設置的中央檢察廳和美國過去設立獨立檢察官機制,但從這幾個國家施行結果來看,這些特別單位都已經結束掉。當年立法時,也沒有考慮和既有刑事訴訟法相關規範銜接,僅修改法院組織法,沒考慮檢察事務的配置。
邱太三說,把特偵組設在最高檢,混亂了刑事訴訟法中分工、監督的設計。地檢署辦案受高檢署監督,高檢署受最高檢監督,但如果案子一開始就由最高檢偵辦,誰來監督最高檢?
他表示,這造成特偵組在偵辦案件時,沒有人有辦法做任何監督,也衍生出若案件不當,完全無法事後檢討。
邱太三表示,此外,現行刑事訴訟制度,任何人對於不起訴或緩起訴有再議的救濟制度,但特偵組偵辦案件是最高層級,導致不論是不起訴或緩起訴,就沒有救濟制度。最高檢設特偵組,確實產生法制面很大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