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組
司法改革開第一槍,9月28日下午2時,郭瑤琪夫婿北科大教授彭光輝將在丁榮聰律師、黃帝穎律師的陪同下,在台北最高法院檢察署提出非常上訴,希望郭瑤琪冤案能夠重新獲得審理。接下來就看檢察總長顏大和如何接招。
郭瑤琪提出如下6大非常上訴的理由:
1. 僅憑單一證人矛盾不實證詞,即判郭有罪,有違證據法則及以往判例。
2. 誤將促參法視為採購法,適用法則不當,有違法令判決。
3. 違反論理法則,對有關「對價關係」、「雙方合意」之邏輯演繹顯然有誤。
4. 原判決未能指出雙方對價關係之合意,且對部長特定職務行為亦無具體說明,顯係恣意入人於罪。
5. 原判決泛指郭瑤琪對台鐡有實質影響力,未能採用更為明確、通用且為廣泛接受的「法定職權說」。
6. 原判決稱郭瑤琪受賄有「不確定犯意」,與一般判決有罪的「確定故意」顯然相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