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組
中國大陸人大網於106年5月16日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情報法(草案)」,擔憂本草案可能通過後可能成為當局用來對付異議人士、或箝制非政府組織活動之工具,台灣陸委會呼籲情報工作執行應避免影響兩岸交流,更應重視人權保障之要求。
陸委會說,國際社會對於本草案表達關切與憂慮,有認為若本草案通過,將會給予情報工作機構監視和調查國內外個人及團體新法律依據;而法案中所指的「國家利益」或「情報」的具體內容模糊籠統,搭配上本草案所賦予情報工作機關寬泛之強制處分權限以及行政拘留等措施,外媒擔憂本草案可能通過後可能成為當局用來對付異議人士、或箝制非政府組織活動之工具。
另有認為,中國大陸近年加大言論審查力道,陸續制定、通過有關國家安全的一系列法律,包括2016年通過《網絡安全法》及《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2015年通過《國家安全法》,以及更早的2014年《反間諜法》等。而由本草案之說明亦可知,本草案將與上開國家安全相關法律銜接,強化整體管制權限。
陸委會呼籲情報工作執行應避免影響兩岸交流,更應重視人權保障之要求:兩岸人民交流往來是促進兩岸和平穩定發展的重要基礎,中國大陸相關措施都應考量對兩岸人民往來可能衍生的負面影響。本會及相關主管機關將持續密切關注本草案後續立法情形及發展,並評估其對於我方從事大陸事務工作人員及我方人民權益之影響,與相關因應措施,俾妥適因應。同時,本會亦呼籲陸方相關規範之制定與執行,應注意人權保障以及遵守正當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