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組
新華社報導,繼中共中央國台辦、天津之後,為進一步推進國家“31條惠及台胞措施”在湖北實施落地,“湖北省惠台62條”日前向社會正式公佈實施。湖北省台辦有關負責人11日在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發布會上對這些政策予以解讀。
湖北省台辦副主任章笑梅說,《湖北省台辦、省發展改革委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實施意見》,即“湖北省惠台62條”,涵蓋產業、財稅、用地、金融、就業、教育、文化、醫療、影視等多個領域,與台企台胞切身利益緊密相關,旨在讓台胞在湖北投資有安全感、發展有成就感、生活有幸福感。
據介紹,“湖北省惠台62條”圍繞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湖北發展機遇,以及逐步為台灣同胞在湖北投資、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湖北省居民同等待遇,提出了四個方面的具體實施意見:
在推動經濟合作方面,就加快台資企業向湖北產業轉移、推動台資企業轉型升級提出了25條具體措施,在加大資金扶持、鼓勵技術創新、加強產業指導、保障要素供給、搞好融資擔保,以及公平參與政府採購、重大工程建設等方面都作出了具體安排。
在鼓勵創業就業方面,出台了18條措施,包括台灣同胞尤其是台灣青年在鄂創業的平台建設、資金扶持、稅收場租減免、職業培訓等系列規定。同時,就台灣同胞在鄂就業的一系列同等資格進行了強調,包括可參加53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和81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台灣同胞來鄂從事醫務、法務、教學等職業,申報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基金、參與省內各種人才引進計劃等,也享受與其他主體同等資格和同等待遇。
在加強文化交流方面,用10條措施就台灣同胞參與文化社科類評獎、申報相關課題、參與知識產權合作、參與基層社區工作等進行了規定和說明。
在便利居住生活方面,用9條措施就台灣同胞在湖北就醫、上學、旅遊、出行等方面的同等資格和同等待遇作出規定,為台胞在湖北居住和生活提供更多便利。
章笑梅表示,下一步湖北還將推出《湖北省服務台灣同胞政策指南》《台灣青年在鄂創業就業學習生活指南》等,讓台胞辦事“找到門”,發展“找對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