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關於兩岸婚姻關係及後續爭議事件之正式陳情
作者:出家人慈悲為懷
2026-07-04 15:04:11
致:相關主管機關
/協會
主旨:關於兩岸婚姻關係及後續爭議事件之正式陳情
一、陳情人基本說明
陳情人因兩岸婚姻關係,與杜曉燕女士於婚姻存續期間及後續生活中,發生多起爭議事件,涉及婚姻履行、居住安排、家庭互動及溝通衝突等問題,特此整理事實陳述如下。
二、事實經過(依時間序整理)
(一)婚姻建立與初期階段(約2018年前後)
1. 雙方於中國大陸辦理婚姻相關登記程序。
2. 婚姻成立後,雙方在生活安排與居住規劃上出現意見分歧。
3. 婚姻初期即存在溝通不一致與爭議情形。
(二)2018年5月28日前後(許昌地區相關程序)
1. 雙方於許昌民政相關單位辦理婚姻手續。
2. 辦理過程中雙方發生爭執與溝通衝突。
3. 婚姻程序仍完成或部分完成。
(三)2018年9月6日至9月7日(入境後家庭生活階段)
1. 對方進入台灣後,與陳情人及其家屬共同生活或接觸。
2. 家庭同住期間發生多次爭議與衝突情形。
3. 涉及生活管理、居住秩序及家庭互動不一致等問題。
(四)2018年9月至10月期間(家庭衝突與關係惡化)
1. 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持續發生溝通衝突。
2. 涉及生活安排、財務認知及家庭互動意見分歧。
3. 雙方關係逐漸惡化。
(五)2018年10月28日前後(關係終止階段)
1. 雙方進一步討論離婚或分離事宜。
2. 婚姻關係實質終止或進入分離狀態。
三、補充說明
1. 過程中曾涉及移民、報案或相關行政程序之可能處理,但目前未附正式文件佐證。
2. 本陳述內容為依個人記憶及既有通訊紀錄整理之摘要。
3. 部分資訊來源包含通訊紀錄與第三方資料,尚需進一步查證與確認。
四、陳情目的
本陳情旨在請求相關單位協助釐清以下事項:
1. 婚姻關係中雙方權利義務之實際履行情況
2. 爭議事件之事實界定與責任釐清
3. 是否涉及需進一步行政或法律處理之事項
4. 建議之後續處理方向
五、結語
本陳情為事實整理性質,期盼相關單位依法協助釐清爭議,以利後續處理與雙方權益保障。
此致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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