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通過「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與「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草案
行政院會通過「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與「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草案【記者張玉泰報導】
行政院會於今(22)日通過「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與「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國防部表示,現行「陸海空軍懲罰法」承襲民國19年制定時的法律體系,由於立法背景已與當前國軍現況與法律思維有顯然的不同,因此特別邀請專家學者,依照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包括憲法法庭裁判)意旨及實務需求,並參考先進國家法制,通盤檢討修正,以確保懲罰制度能更加公正與有效。
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共計6章79條,修正重點如下:
一、增修軍人移付司法懲戒之要件與配套、暫時停止勤務、懲罰種類與事由、數違紀行為之合一評價及執行等懲罰事項,以符合服役機關管理實需。
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草案共計6章78條,重點包括:
一、軍人與其所屬機關(構)、部隊、學校、行政法人間關於身分、公法上財產請求、獎懲、考績及其他行政處分或管理措施之爭議,依本法復審、申訴、再申訴與行政訴訟程序救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