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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遭起訴,北院先前裁定新台幣3000萬元交保。案經高院發回更裁,北院今天晚間裁定柯文哲7000萬交保,並須電子監控。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貪遭起訴,被求刑合計28年6月,併科罰金5000萬,原裁定3000萬元交保。經高等法院發回,北院29日深夜裁定7000萬元交保及電子監控,30日上午8點30分起開始辦保。法官表示,因無法了解被告許芷瑜在此案涉案狀況及架構,其他證人也無提到許芷瑜角色分工,不能因此認為許芷瑜到案前柯文哲有羈押必要。
北院昨天下午召開接押庭,柯文哲堅稱不會逃亡,強調「寧可死在裡面,也不做俗辣」並否認意圖勾串滅證、虧檢方「我們看鏡新聞就好」。合議庭昨天深夜裁定他加保4000萬元,連同前次交保金額共7000萬元,須在候審室過夜等今天上午再辦保。
北院合議庭更裁理由指出,柯文哲與本案同樣在押的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與柯文哲的「大帳房」李文宗,均涉犯貪污等重罪,且犯罪嫌疑均重大,同有逃亡與勾串滅證之虞,但全案經檢方起訴,蒐證,而柯的隨行秘書「橘子」許芷瑜雖未到案,然本案證人皆未指出許的涉案情節。
合議庭續指,應由檢方傳喚許芷瑜到案查明所涉案情,目前並非繼續羈押柯文哲的理由,至於檢方主張柯對同案被告、證人具有「實質影響力」,若交保會有造成證詞改變的風險,但柯文哲已表明將盡快辭任民眾黨黨主席,是否繼續接觸同案被告、證人的疑慮將降低,柯與妻子陳佩琪也不因共同生活,就必然有勾串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