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表示,目前台蘋並未向經濟部申請任何公司變更登記案件;將尊重潘杰賢後續的商業考量及處理,如果未來有收到正式申請案,會依法審查辦理。
自由時報16日報導指出,國安單位查出香港李姓人士以「港蘋台灣分公司顧問」身分抵台,進入台蘋主導結清及大量解僱員工,形同港府黑手伸入台灣媒體,變相執行「港版國安法」。
移民署發布資料表示,對於各界擔憂,台灣蘋果新聞網易主後的新聞資料庫、員工個人資料等,若遭不當運用,恐有國安隱憂,內政部會同相關機關進行審查。
移民署指出,經審查後認定李姓港籍人士違反「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22條規定,依同法第28條規定,依法廢止其居留許可證,近日已送出處分書,並要求10天內離境。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表示,在2021年6月港警以違反《港區國安法》為由逮捕香港《蘋果日報》高層、凍結資產後,台灣分公司經理葉一堅及全體董事已全數辭職,目前台蘋的執行長吳玉愛曾表示自己無權處理交易和裁員,在無人當家作主的狀況下完成交接,只可能是由香港法院指派的清盤人譚競正、文景城代表賣方拍板定案。
不能入境如何交易?賴中強指出,我國政府至今未承認香港法院裁定,也未允許譚、文二人入境台灣執行清盤動作,因此本交易案必然涉及「跨境傳輸資料」,包括員工薪資清冊、債權債務人清冊,以及富含各種政商機密資料的媒體資料庫,而台蘋高層也已違反文化部處分,依《個資法》第41條,違反中央主管機關限制國際傳輸處分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經民連向嫌疑最大的台蘋執行長吳玉愛、財務長諶讚鑫兩人提起告發,請求檢察官依法偵辦,毋枉毋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