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發現金1萬 行政院拍板 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發放
【記者張玉泰/報導】行政院今(14)日上午開院會,會中將通過《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第3條、第6條、第9條修正草案,並核轉立法院審議,總經費從5450億元提高至5900億元,其中,將先編5700億元特別預算,並將200億元額度彈性視各產業需求。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主持政院會後記者會轉述,修正案主要是因台美關稅談判尚未底定,為因應未來產業需求,因此預留額度200億元,同時增加強化電力韌性、照顧弱勢族群,還有發放現金作業所需新增的相關經費,後續請部會加強溝通,儘速完成修正案修正程序。
行政院表示,臺美間關稅談判尚未底定,為即時支應需求,針對產業支持相關措施預留後續編列特別預算額度,以配合關稅談判進度,加強對產業支持、擴大協助範圍、支援各產業需求,並依產業穩定所需,增列強化電力系統項目。 為加強照顧弱勢族群、提供關懷服務,強化民生韌性,本修正案編列發放現金作業所需相關經費,並修正發放現金作業之執行期間,以確保發放現金作業依法可行。
在普發現金部分,行政院考量普發現金的作業準備時間,故參考先前經驗,將原先有關普發現金「114年10月31日前執行完畢」等文字,修改為「依本條例編列之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開始執行發放作業,並於7個月內發放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