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求繳除籍證明 國民黨「陸配人權 不是鬥爭工具」
【記者張玉泰報導】
本(4)月初陸委會要求移民署清查陸籍配偶及陸生子女放棄戶籍證明,移民署發函陸籍配偶及陸生子女,要求三個月內繳交「經海基會驗證的喪失原籍公證書」,超過三個月沒有繳交證明,將「撤銷其居住證」。國民黨團今(10)上午召開記者會,強烈呼籲賴政府,不要為了遂行政治鬥爭,不惜拿陸配、新二代來祭旗,以程序霸凌特定族群,呼籲賴政府依法行政,擬定通案處理原則,不該以一紙公函就要求他們限期辦理。

副書記長許宇甄指出,移民署通知書發出之後,搞得全台陸配人心惶惶,許多立委辦公室都接到陳情,陳情人均表示,他們已在台灣生活超過20多年,當年沒有要求他們繳交證明,而他們早已領有身分證、成為中華民國國民,有的親人早已過世、有的房子被拆、甚至連戶籍地都不存在了,現在政府一句「依法補件」,就要他們設法回去辦證,她們早已除籍數十年,要用無戶籍身分回到大陸申請原籍證明,事實上非常困難,經詢問移民署之後,移民署提出三個方式,一、請海基會提供驗證複本。二、自己回大陸申請。三、請大陸親友代替申請。
移民署提出三個解決方式事實上均不可行,而移民署這項清查追溯至民國93年以前,估計受影響人數達1萬5千人,若無法以這三種方式提出「喪失原籍證明」,陸委會、移民署、海基會要以個案方式協助,從行政處分的法律時效性來討論,政府當年未能落實相關規定,如今突然要求陸籍配偶補件,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31條第1項規定,公法上請求權有「五年消滅」的時效限制,此時的做法恐有違時效,法制機關應該出面釐清,甚至有更多的新二代根本沒在大陸申請過戶籍,這是要如何拿到除籍證明?許宇甄呼籲不要用意識形態治國,更不該利用行政手段霸凌特定族群!請先全面暫緩清查工作,並檢討相關措施,應考量其實際狀況,若因特殊因素無法提供撤銷大陸戶籍證明者,應擬定通案處理原則,不該以一紙公函就要求他們限期辦理。

副書記長陳玉珍表示,政府存在的目的是在保護人民安居樂業,但現在民進黨政府卻以造成人民恐慌、撕裂族群為主要任務?近期民進黨政府不斷地在進行所謂的「忠誠考核」,從軍公教必須簽下無大陸戶籍切結書,到驅逐陸配,現在更進一步要求在大陸出生,母親是陸配的新二代,無大陸戶籍證明書,若三個月未能繳交證明,將剝奪中華民國國民身分,難道民進黨在清洗人口嗎?在內部找敵人,造成人民恐慌,又如何能一致團結對外?陳玉珍呼籲賴政府、行政院懸崖勒馬,民進黨政府侵犯不只是人民權益,違反人權行為,更會讓中華民國國際形象損傷,請民進黨政府以民為貴,把百姓放在心裡。
副書記長翁曉玲表示,賴清德總統上任之後,打著抗中國安旗幟,不斷藐視法治、踐踏人權、壓迫異己,甚至進一步霸凌陸配家庭。台灣什麼時候變成心胸狹隘,容不下不同聲音的社會?中研院院士陳培哲等75名學者聯名警示,賴政府現在的作為是在進行思想審查,翁曉玲認為,現在更有言論審查、忠誠度審查,根本上在撕裂台灣,造成族群對立,移民署近20年來,從未要求陸配必須提供大陸除戶證明,20年後突然要求陸配提供相關文件證明,根本就違反政府誠信原則,侵害人民信賴利益,更違反法律安定性,請賴政府把心思放在如何讓台灣安然渡過川普的關稅風暴,不要再撕裂族群、應安定社會、以民為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