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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臉部特寫圖像來源AFP via Getty Images
[綜合報導]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
78歲)被控違反中國《香港國安法》案件,包括「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案罪成,判囚20年,是法律實施後刑期最高的被告。
其餘認罪的被告包括六名《蘋果日報》 高層員工、「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及陳梓華則分別判囚6年3個月至10年不等,預料服刑到2027至2031年不等。
黎已還押逾5年,其餘8人則還押逾4年。今次是香港首宗「勾結罪」案件判刑,案件於2023年12月開審,審訊歷時156日,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
黎的家人及人權組織呼籲釋放黎智英;港府稱將充分罪行相關財產,指判刑彰顯公義。
黎智英在2020年8月10日於香港家中被捕,《蘋果日報》發布的照片顯示,其後,警方將其帶往《蘋果日報》進行搜查。圖像來源,Getty Images
各被告刑期
根據《港區國安法》第29條,勾結罪可囚3年以上至10年以下,「罪行重大」者可判囚10年以上至終身。
以下為星期一(2月9日)法庭宣判的刑期:
黎智英:20年
《蘋果》員工
行政總裁張劍虹:6年9個月
副社長陳沛敏:7年
總編輯羅偉光:10年
執行總編輯林文宗:10年
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盧峯):10年
社論主筆楊清奇(李平):7年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