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 對台灣的影響
兩岸組
[綜合報導]
中共全國人大3月12日通過《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法國世界報周五表示,這部新的法律旨在進一步加強對少數民族的管控,並加快對維吾爾族、藏族和蒙古族等群體的同化進程。
至於對台灣的影響對台灣的影響與風險,台灣政府(陸委會)與專家對此法表達高度警覺,認為其將成為中共對台進行「法律戰」與「長臂管轄」的新工具:
由於該法條文涵蓋境外,台灣的歷史學界、文化界、出版社甚至宗教界,若發表或出版不符合中共官方敘事的觀點(例如反思文革歷史、探討民族自決等),都可能被指控「破壞民族團結」而遭到制裁。
台灣官員指出,過去中共法律多側重於「反對台獨」(如《反分裂國家法》),但新法可能演變為要求個人必須「積極促進統一」。不表態支持統一,也可能被詮釋為「破壞團結」而面臨懲罰。
該法對「破壞民族團結」的定義廣泛且模糊。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指出,中共可以隨意詮釋並羅織罪名。以「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案為例,其出版品即被視為觸犯相關紅線。
台灣「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於 2023 年赴陸無預警在上海遭中國國安單位拘捕,並於 2025 年 2 月經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有期徒刑 3 年,剝奪政治權利 1 年,並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 5 萬元。
另,中共可能藉此法律依據,要求在台的大陸籍人士、學生或相關團體協助推動其民族觀點,進一步強化對台灣社會的統戰與滲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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