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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影星范冰冰逃稅風波發酵近半年後終有突破,稅務局處以高達8億多人民幣罰款,並公告一系列逃稅“罪狀”。對這位天價女星來說,也許不幸中仍有“大幸”,至少她還有機會逃過刑責。
中國官媒新華社10/3日報導,江蘇省稅務局完成對影星范冰冰涉嫌逃稅的調查。調查結果指,她在拍攝電影《大轟炸》時收取3000萬元人民幣片酬,當中只有1000萬元有報稅,其馀2000萬元透過分拆合同逃避個人所得稅和營業稅,總共730萬元。追查之下,發現她及其擔任法人的企業合共少繳和逃稅2.48億元。
當局對范冰冰這起逃避事件懲處超過8.8億元罰款:
1. 對她及其擔任法人的企業追繳稅款2.55億元,另加滯納金3300萬元
2. 分拆合同隱瞞真實收入逃稅,處以4倍罰款,共2.4億元
3. 利用工作室帳戶隱瞞個人報酬逃稅,處以3倍罰款,共2.39億元
4. 擔任法人的企業少計收入逃稅,處以1倍罰款,共94.6萬元
5. 擔任法人的兩企業未代繳個人所得稅及非法提供便利逃稅,處以0.5倍罰款,共1.16億元
報導指,江蘇省稅務局在9月30日向范冰冰下達正式的處罰決定書。由於范冰冰以往未曾因為逃稅而受到刑事處罰,只要她在限期內繳納罰款,就可以免去刑事責任,否則將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官方公告後,神隱多時的范冰冰在微博發表致歉信。她稱對自己的過錯深感惶恐不安,辜負了國家的培養、社會的信任。 “我每一點成續的取得,都離不開國家和人民群眾的支持。沒有黨和國家的好政策,沒有人民群眾的愛護,就沒有范冰冰。”
她說最近經歷了從未有過的痛苦和煎熬,在深刻反思和反省後,對自己所作所為深感羞愧內疚,向大眾和國家稅務機關道歉。對於逃稅,她表示是因為自己長期以來沒有“沒有擺正國家利益、社會利益和個人利益的關係”,才致問題出現。“我一直深刻反省:作為一個公眾人物,應該遵紀守法,起到社會和行業的模範帶頭作用,不應在經濟利益面前,喪失自我約束,放鬆管理,以致違法失守。”
她稱完全接受處罰決定,會盡全力克服一切困難籌措資金、補繳稅款和罰款。
范冰冰是中國當今收入最高的影視明星之一。
另外,當局在調查期間發現,范冰冰的牟姓經紀人指使員工隱瞞、故意銷毀涉案的公司會計憑證和賬簿,並阻撓稅務機關調查,涉嫌犯罪。牟姓經紀人等人已被公安扣留,作進一步調查。
接下來,中國國家稅務局會開展規範影視行業稅收秩序的工作。影業企業及從業員在今年12月31日前,“自查自糾”並到稅務機關補繳稅款,可以免除行政處罰及罰款。當局將會根據不同情況,對個別拒絕糾正和嚴重逃稅和個案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