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23條」草案送交立法會 叛國、叛亂等可判無期徒刑
政治組
[綜合報導]
中國全國「兩會」召開,香港特區政府加速《基本法》第23條國家安全立法,立法會加開全體會議。行政長官李家超重申要「盡早完成立法」,批評人士擔憂香港所餘不多的人權與自由將進一步遭受蠶食。
立法會3月8日加開全體會議,聽取政府動議辯論《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其內容包括叛國、竊取與披露國家秘密、叛亂等罪行。這些內容在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2020年頒布的《香港國安法》中並未涵蓋,一些罪行可招致無期徒刑。
與《香港國安法》相同,《國安條例草案》中多項條文寫入域外效力條款。此外,警察將獲准在法庭授權下,將未被起訴的國安案件嫌疑人拘留調查最多16天——多於一般罪行的48小時——並可限制嫌疑人諮詢律師,政府也將有權以國家安全為由宣告禁止個別組織或企業運作。
有媒體引述政圈傳言稱,當局希望在4月15日中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前完成立法。立法會議員何君堯認為,當日是理想的完成立法日子。
中國香港特區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強調,落實「23條立法」是要「堵塞國家安全的缺口」,又重申稍早前開展的公眾諮詢取得98.6%的支持意見,「顯示立法實實在在有很強大民意基礎」;香港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稱將「盡一切努力,早日完成立法」。
在提交草案前夕,特首李家超在Facebook上發文,重申要「實踐香港26年來仍未履行的憲制責任」,「早一日完成立法,國家安全受威脅的風險便少一日」。
一些原本在北京出席全國「兩會」的香港立法會議員相繼趕回香港出席星期五的特別會議。與此同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趙樂際星期五宣讀工作報告時,多次提到維護國家安全,包括要「落實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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