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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組
[記者陳虹蘊/苗栗報導]
苗栗縣政府針對陳碧華議員113年6月3日總質詢「有關頭份國小尚未支付國樂團鐘點費,及文華國小同學霸凌案件頻傳、性平事件被蓋牌」議題,縣政府回應說明:
針對縣議員陳碧華6月3日總質詢,有關頭份國小尚未支付國樂團鐘點費,指文華國小頻傳同學霸凌及性平事件被蓋牌議題,苗栗縣政府回應說明如下:
有關頭份國小尚未支付國樂團外聘指導教師今年2月至5月鐘點費乙節,經向學校了解,2、3月份的鐘點費已於5月28日開立支票,並於同月30日於國樂團指導教師群組通知將於近日入帳,亦請老師協助留意;另,4、5月份的鐘點費,目前正在彙整資料辦理經費請領作業中,預計6月11日完成開立支票作業。
有關文華國小去年11月發生的霸凌案,學校皆依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依行為時適用舊法)相關程序辦理;其中,針對學校行政人員及其配偶擔任因應小組成員,是否涉及迴避部分,經查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舊法)未有迴避之規定,又是否屬行政程序法應自行迴避之情形,當事人家長已提出申復,學校業於今年2月底外聘3位專家學者委員組成申復審議小組,經委員審議結果簡述如下:「就本案學生對學生之霸凌事件而論,學校行政人員及其配偶並非事件之當事人,亦未在事件中曾為證人或鑑定人,故非屬行政程序法應自行迴避之情形」。
另該校今年3月間發生3位同學打鬧,造成其中1名女學生左下腹骨盆受傷,家長認為牽涉性平事件,因此5月向學校檢舉性平案件,經學校依法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認定本案未符合校園性別事件構成要件,故不受理案件,絕無所謂蓋牌情事。
縣府強調,將持續督導學校依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規定辦理,並加強校內霸凌防制與宣導,另已規畫於暑假期間,針對學校包括校長在內的教育人員,辦理霸凌防制研習,以建構和諧友善校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