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州立密西根大學商學博士林柏翰分析川普加徵全球10%。(圖/翻攝畫面)
[綜合報導]
美國最高法院20日裁定,美國總統川普針對全球各國的關稅政策違法。川普則宣布將實施為期150天、稅率10%的全球關稅,後續發展備受國際關注。
美國最高法院20日表決後,宣告川普的全面性全球對等關稅無效。這是川普重返白宮以來所吃下最慘痛的法律敗仗。大法官以6比3的票數裁定,川普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對全球課徵「對等」關稅,以及針對芬太尼走私所加徵的進口稅屬於越權濫權。
對此,美國州立密西根大學商學博士林柏翰21日指出,川普援引《1974年美國貿易法》第122條,對所有進口貨加徵10%關稅,主要目的在於讓其他國家認清,他仍有其他手段可對最高法院判決形成抗衡機制,強迫各國對對等關稅談判確實履行。
林柏翰說明,美國最高法院對關稅裁決後,後續有幾個面向值得討論。首先,在美國總統行政權上,未來對法案、法條是否有擴大解釋的可能性,在某種程度上,川普的權力確實有所限縮,這也使得川普對法律解釋態度轉趨保留。第二,外界最擔心的是,與各國在關稅談判中所簽訂的MOU是否會產生變化,而其法律效力問題,將成為川普政府下一步必須處理的重點。
林柏翰指出,川普政府對於已課徵的關稅拒絕退費;若企業或國家針對已課徵關稅要求退費,只能透過法律訴訟途徑爭取。此外,川普為了展現其行政權仍然存在,因此援引《1974年美國貿易法》第122條,對所有進口貨加徵10%關稅,主要目的在於讓其他國家認清,他仍有其他手段可對最高法院判決形成抗衡機制,強迫各國對對等關稅談判確實履行。
實質的影響是,各國企業不用再支付川普政府依據 IEEPA 徵收的「對等關稅」,像是台灣的15%等等。針對加拿大、墨西哥和中國的「芬太尼緊急狀態關稅」,未來也無須再繳納,甚至可能可以退稅。
最高法院多數意見指出,1977 年通過的《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並未授權課徵關稅。雖然該法提供總統多種應對國家安全、外交政策或經濟緊急狀態的手段,但並未明確提及關稅或稅收權。
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Roberts)在多數意見書中寫,「當國會授予課徵關稅的權力時,語意必定清晰且附帶嚴格限制。但在本案中,兩者皆無。」
值得注意的是,兩位由川普任命的大法官葛薩奇(Neil Gorsuch)與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也同意羅伯茲與三位自由派大法官的立場,僅在法律論點的部分細節上有分歧。
大法官卡瓦諾(Brett Kavanaugh)等人則認為川普課關稅沒問題。卡瓦諾代表撰寫不同意見書,認為《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明確授權總統課徵關稅」。他更補充,這項裁決未必能阻止總統改用法令授權來實施同樣的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