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組
[記者林欣瑩/台北報導]12/10日是聯合國人權日,今年的主題訂為「平等,減少不平等,推進人權」。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等26個民間團體,當日舉辦「太極門1219事件平反第14週年響應『聯合國人權日』用真愛與良心平反假案論壇」,邀請法官、學者、專家、宗教領袖、律師、會計師、政府官員及各行各業代表等共同與談。
影片播出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事務高級專員米歇爾·巴切萊特(Michelle Bachelet)以「平等」為主題的演說表示,從我們出生的那一刻起,我們都有同樣的權利,生命權、健康權、受教育權等。平等是同理心和團結,要理解人類是生命共同體,平等是唯一的前進之路,是為了共同利益而合作。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副主席暨太極門掌門人洪道子博士致詞表示,尊重人權是國際社會中民主國家緊密連結的基礎,然而全球局勢愈發嚴峻,基本人權在全球各地持續遭受挑戰,在世界許多地方,人權捍衛者遵循良心走上街頭,要求公權力尊重及維護其公民、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等權利。期許所有國家、組織與個人共同保護、促進和實現人權,並以有效和創新的方法因應挑戰。
前司法院大法官暨副院長城仲模表示,人權日特別強調人性尊嚴,而太極門25年來受到嚴重人權侵害,司法已經確定他們無罪,但是行政沒有適當處理,讓太極門師徒與家屬,受到身心的創傷,這是很糟糕的事。
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財經法律學系張永明教授表示,太極門稅務案件相關被違法裁罰的部分,在世界人權宣言或國際人權兩公約明文規定下,都屬於人權的範疇,它對整個台灣稅制的改進有直接的效果,希望大家一起努力維護人權。
東吳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葛克昌表示,有所得不一定要繳稅,一定要有法律依據,如果沒有法律依據或者根本違法,公務員知道了,當然要撤銷,怎可說不要撤銷?這已經沒有裁量的餘地,更何況,所有稅法要優先適用納保法,納保法第1條第1項就是要保障納稅人的各種基本權。太極門課稅處分如有違法,當然是無效,當然要撤銷。
前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林文舟指出,過去台灣的戒嚴文化,防弊重於興利、防民如防賊;有罪推定、輕罪重判;殺雞儆猴之效,由政府帶頭仇恨,媒體集體催眠,老百姓盲從。解嚴後至今,戒嚴文化依舊存在,太極門案件就是在這樣的文化下發生的,那時媒體跟著檢察官辦案、起舞,這種現象在今天還是屢見不鮮。部分司法人員仍存有戒嚴心態,以至稽徵機關橫徵暴斂,無法發揮司法制衡的功能。
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庭長陳志祥律師呼籲,仿照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覆條例,制定太極門事件平反條例,回復太極門事件相關人員受損權利與名譽,並放寬刑事訴訟再審規定,或者法官改變法律見解,都可以解決。
社團法人台灣永社理事長黃帝穎律師表示,太極門案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8條的規定相關,思想信念和宗教的自由不得以迫害、脅迫的方式來侵害。太極門其他年度的稅案都被最高行政法院認為是贈與,81年度相同的事情怎麼會有不同的判斷?民主國家不容許行政機關恣意做判斷。如何讓人民受到的侵害最小,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提供了這樣的依據,行政機關必須去思考自行撤銷違法的處分。解決太極門案具公益性。
東吳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鄧衍森表示,西方有理性,東方有良心,要知道對錯,要用兄弟關係相對待,不要傷害任何人,因為我們都是人,更何況是沒有犯錯的人用國家暴力行為對待他,是不符合人權的。國家暴力二種,身體暴力與法律暴力。法律暴力很可怕,就像是太極門所受到的,所以要用人權的理念,人權的價值,用兄弟的情誼互相對待,才是真正落實人權。
主辦單位之一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也致贈《寒冬雜誌選集:台灣的太極門案件-邁向人權與宗教信仰自由之路》英文版新書及感謝狀給與會貴賓,表彰其維護《世界人權宣言》之精神,呼籲政府以民為本,救助苦難冤案,維護基本人權,啟振聾發聵之效,對國家、社會貢獻良多,為眾人學習典範。
論壇現場並舉辦太極門假案特展,展出台灣重大人權迫害指標性案例—太極門假案的重要資料,「超過五層樓高的案情資料」、「國稅局凌駕一府五院」、「落實轉型正義 從解決太極門稅案開始」等照片記錄著了漫長的血淚史,還有全球正義人士的積極聲援等珍貴歷史紀錄。
主辦單位之一法稅改革聯盟表示,威權制度的遺毒仍不斷存在台灣司法、行政體系,以冤假錯案的形式不斷迫害人民的各種人權。12月19日(日)下午兩點,將在凱道舉辦「全民稅醒,搶救人權PLUS大遊行」,邀請大家一起參加,並連署支持「廢獎金、救冤案、護人權」!詳情請上網https://fightforfair.tax/。
圖1: 各界法稅專家學者與會提出人權建言。
圖2: 論壇現場並舉辦太極門假案特展,展出台灣重大人權迫害指標性案例—太極門假案的重要資料。
圖3:主辦單位之一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也致贈《寒冬雜誌選集:台灣的太極門案件--邁向人權與宗教信仰之路》英文版新書及感謝狀給與會貴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