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安嬿
據光電協進會訊表示,2013年7月26日美國商務部公布反傾銷初裁結果,認定台灣與中國大陸太陽能產品具有傾銷行為,並且賦予高額懲罰稅金,此舉撼動台灣矽晶太陽能電池產業。這一次反傾銷稅除了針對中國本身的低價模組銷入美國市場之外,將商務仲裁之網擴及至外地製造的漏洞。以往中國銷售低價塊材或晶圓至台灣,經由台灣加工製成太陽能電池,再以低於市場價格銷往中國,這些都將被徵收高額反傾銷稅。其中,中國廠商被課徵26.33至58.87%的稅額,而台灣太陽能廠商之產品則將被課徵27.59至44.18%的稅額。
中國方面,除了天合光能及晶科太陽能將分別被開徵26.33%及58.87%的反傾銷稅,另外的42間廠商將被課徵42.33%,其中包括英利、阿特斯、韓華太陽能等一線大廠,其中還包括賽維、茂迪蘇州等廠商。
也就是說,中國除了晶科太陽能之外,大多數與台灣太陽能廠商具競爭關係的一線太陽能公司,皆被課徵42.33%反傾銷稅,而與台灣多數被課徵35.89%相較,兩邊也僅有6.44%的差距。因此,分析反傾銷的影響,對中國大廠阿特斯、英利、天合光能等美國市場營收占比較高的業者衝擊較大,且中國採用台灣太陽能電池的動能也將大幅度降低。
美國廠商如First Solar、SunPower也在雙反的掩護下,得到完整的喘息空間。在無後顧之憂的狀況下,First Solar再收購了TetraSun後,將可加入高效矽晶太陽能市場;而SunPower則是耕耘日本市場有成,亦成功在亞洲打開一片天地。可見雙反策動確保了美國國內市場的穩定,的確幫助美國廠商在未來21%高效矽晶市場的競爭站穩腳步。
美國市場競爭激烈,高效率市場必須面對SunPower、低價市場又必須面對中國廠商競爭。原先台灣與中國的互補聯盟已遭雙反而破壞,台灣廠商需要再加快整合速度來降低製作成本,以及加速其它海外市場布局,以降低雙反衝擊。另外,本次事件也突顯台灣太陽能廠商缺乏政府保護傘的遺憾。太陽能產業為台灣少數具有競爭技術之產業,但在大國的商務紛爭之間,仍難撼動這種受政策左右的產業生態。